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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第30期旅游“红黑榜”:1导游1出租车司机上”红榜“

类别:旅游热榜 日期:2019-11-16 6:15:43 人气: 来源:

  10月8日上午,丽江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第30期丽江旅游“红黑榜”,同时通报了2起丽江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案例情况。

  在第30期丽江旅游“红黑榜”中,导游赖莉因临危不乱,有效处置游客高反突发事件以及丽江出租车驾驶员白艳香因拾金不昧上“红榜”,1名导游、2家旅行社上“黑榜”,具体情况如下:

  导游赖莉,上榜理由:临危不乱,有效处置突发事件。游客熊先生在玉龙雪山游玩期间突发高原反应,导游赖莉(电子导游证号:MED84*7L)临危不乱、快速反应,第一时间联系景区工作人员,通过雪山快速通道及时将游客送至医院救治。展现了丽江导游人员尽职尽责的职业操守,为丽江旅游从业人员树立了良好榜样。因救治及时,游客很快脱离了生命,熊先生对导游赖莉表示由衷的感谢。

  出租车驾驶员白艳香,上榜理由:拾金不昧。游客薛先生及家人在丽江旅游期间,手机不慎遗落在乘坐的云PT3809出租车上。木咲美琴出租车驾驶员白艳香发现该情况后,及时将游客遗落的手机送还到游客手中,体现了丽江旅游服务人员的情操和良好的职业,赢得了游客的高度赞扬。

  导游孙凯,上榜理由:导游孙某在接待旅游团队期间,擅自变更游客旅程,安排团队前往社会商品零售企业购物,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旅游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

  丽江呀啦嗦国际旅行社,上榜理由:丽江呀啦嗦国际旅行社在接待游客杨某一行二人玉龙雪山行程时,未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该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的。

  丽江驼峰国际旅行社,上榜理由:丽江驼峰国际旅行社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擅自开展旅行社业务,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

  玉龙县喜雨旅行社在操作游客崔某等人的行程时,未征得游客书面同意,将泸沽湖行程委托云南千里之行旅行社接待,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旅游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已对玉龙县喜雨旅行社进行立案查处。

  云南千里之行旅行社在接待游客崔某一行旅游团队泸沽湖行程期间,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曹某荣为游客提供导游服务。云南千里之行旅行社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为游客提供服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的;曹某荣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的,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已对旅行社及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进行立案查处。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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