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石红星)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节日性消费需求增多。为规范“两节”市场价格秩序,柳州市物价局开展持续至2017年2月3日的价格监管工作。
上月30日,记者跟随城中区物价局执法人员,检查了部分超市、洗车店等经营场所,发现仍有个别经营场所存在不按照明码标价等现象。
坊的一家超市里,各种打着“特价”字样的价格标签随处可见。“按照,商家促销不能使用特价、惊爆价、跳楼价等字眼。”该局局长钟剑华告诉陪同检查的店员,促销价标签上,对应原价的促销价可以用“现价”“优惠价”等,让消费者可以一眼从价格变化上了解该种商品的优惠力度。
柳州市物价局副局长杨壮志介绍,为保持“两节”物价稳定,他们从上月下旬即已下发开展“两节”物价监管通知和方案。他们将重点监测粮、油、肉、蛋、奶、菜、盐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特别是基本蔬菜品种的价格,及时掌握节日期间市场供求变化和价格动态情况,认真分析价格走势。发生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还将及时启动应急监管预案,着力防止价格异常波动。
针对元旦春节期间群众返乡、出行、购物活动密集的特点,加强对交通旅游、商业零售、生活服务业等领域的价格监管,重点查处以下几类行为:公路、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业违规上调票价、价外收费、不按明码标价等行为;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乱收费”行为;旅行社不履行价格承诺,旅游购物店虚假打折、虚假优惠,旅游餐饮场所两套价格、低标高结、模糊标示价格附加条件,以及景区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不同景区联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不按执行明码标价等行为;线上线下商品零售企业以及电子商务平台在打折促销过程中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模糊赠售、性标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生活性服务业如家政、洗车、餐饮等行业不按明码标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违法行为。
严肃查处经营者不执行明码标价和价格欺诈、价格、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打击恶意囤积、涨价信息等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发生欺诈宰客等严重消费者权益的突发事件,他们将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和依法查处,妥善处置价格矛盾和纠纷,消费者的价格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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