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林办发〔2014〕36号
各市、县(区)林业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挖掘、整理我省乡村风景林资料,展示江西秀美乡村生态景观,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经研究,省厅决定开展全省风景林图片及其文字故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风景林是指乡村依据地形,在村前屋后等种植的具有保持水土、涵养水源、防风固沙和调节气候等功能,且树龄长、绿化效果好、乡村文化底蕴深厚的片林。在民间亦被称为风水林、水口林、后龙山等。此次活动的征集范围为全省境内风景林图片及文字故事。
二、要求
、图文并茂。图片拍摄地的风景林典型性、代表性强,清晰度高,800万像素(32642488)以上。附500字以上文字说明,详细介绍风景林的地理(如县、乡、村、在村子的哪个方向)、面积(连片有多少亩)、俗称、建村或栽种风景林时间、主要的树种、其中树龄最老的古树约有多少年、多少棵、何树种,风景林在当地的作用、当地流传至今关于风景林的乡规民约、民俗、传说故事等等。重要文字资料有据可查(如族谱、县志、文献来源等)。
、本活动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30日(以电邮发出日或邮递发件日期为准)。
、请者注明姓名、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以便对获者兑现励。
三、参与方式
电子版及邮递均可,电邮地址:(请注明电邮主题:风景林);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南大道2688号省林业厅生态文化中心熊晓兰收(邮编:330038,联系人:熊晓兰,联系电话:)。
四、励措施
本活动由江西省林业生态文化建设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并将组织专家对所征集到的图片及文字进行评审。活动设立一、二、三等项共100名,其中一等15名,金1000元;二等30名,金800元;三等55名,金500元。获名单将在江西省林业厅网站公布。
五、工作要求
开展风景林图片及文字故事征集活动是推进我省风景林建设,加快“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内容。各地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踊跃参与。并通过征集活动,大力爱林、护绿的优良传统,激发社会参与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江西省林业厅办公室
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网友评论 ()条 查看